关于美仙山商品房选房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25  浏览次数:

一、选房时间

注:1.每个选房场次均为上午8:30开始验证,9:00开始选房。

    2.前三个场次选房后,根据房源剩余情况,第四场安排如有变动,将在后勤与资产管理处网页“处务公开”栏目中提前通知。

二、选房地点

泉州校区庄为烜报告厅

三、选房流程

(1)就位:请选房人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选房现场进行验证。

(2)验证:选房人为申购人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备验证;选房人为申购人配偶时需提供选房人身份证原件及结婚证原件以备验证;选房人为受托人时需提供申购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委托书以备验证。

(3)等候:选房人通过验证后领取选房号牌,入座等候叫号选房。

(4)进入场地:被叫到选房号牌的选房人可以进入选房区域选房,每户进入选房区域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

(5)选房签名:选房人应在3分钟内确定房号,并在《选房登记表》上对应的房号后签字,然后交回选房号牌。

(6)选房确认:选房人核对并签领《选房结果确认书》。

四、注意事项

1.为便于教职工实时了解选房信息,每个场次选房结束后将在选房现场及后勤与资产管理处网页“处务公开”栏目中及时更新选房结果。

2.请教职工根据本人所在场次在规定时间内准时到达,按最终积分排序领取选房号牌后进入现场等候叫号选房。因选房现场座位有限,非当时时段的选房人请勿进入选房现场。

3.为保证选房的顺利进行,请保持现场安静。选房人应在选房前充分了解各种相关信息。为保证选房过程的公正、公平,在进入选房现场后,请勿向工作人员咨询有关信息。

4.申购人委托他人代为选房的,须按照要求规范填写《选房委托书》(详见附件),受托人必须为华侨大学正式教职工。受托人需在验证组的监督下现场在委托书上签字,经验证组核对盖章后,受托人方可代表委托人进行选房。因受托人手续不齐全造成的后果由委托人承担。受托人未及时认证的,排序在其后面的选房人可先行选房。

5.因选房人未能准时到达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购人自行承担。在选房过程中,轮到某号选房人时,其尚未到达选房现场的,叫号3次后,排序在其后面的选房人可先行选房,待该选房人到达选房现场后,插入到正在选房的选房人之后选房。若该选房人所在场次已全部选房完毕后,其仍未到达选房现场的,视为申购人弃权。

6.每户进入选房区域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每户选房时间不超过3分钟。超过3分钟仍未选房的,排序在其后面的选房人可先行选房。直到该选房人确认房号,并向验证组提出申请后,方可插入到正在选房的选房人之后选房。

7.申购人在递交报名申请后弃权的(含选房前及选房放弃以及视为自动弃权),将不再拥有美仙山商品房的申购资格;选定房号后又放弃申购的,除取消其申购资格外,所选定的房源将暂时冻结,不再作为本次选房房源。此类房源的选房时间及选房办法另行通知。

8.选房人选定房源后,由学校开具《选房结果确认书》,申购人凭《选房结果确认书》与销售商办理有关购房手续,具体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单位及时将本通知传达相关教职工。

 

附件:选房委托书

 

 

华侨大学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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