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水晶湖郡增量房源购房合同的通知(仅限于一次性付房款的教职工)
学校各单位: 请购买水晶湖郡增量房源并一次性付房款的教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商品房购房合同,如配偶前来领取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户主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及所有证件复印件。 领取时间:2014年12月8日至10日正常上班时间 领取地点:后勤与资产管理处房地产管理与维修科(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705室)。 联系电话:0592-6161625。
厦门校区教职工住房建设工作小组 201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