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泉州校区2023年人才周转公寓选房第一次积分公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4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开展泉州校区2023年下半年人才周转公寓选房工作的通知》规定,共有7户教职工报名选房。经审查,符合此次选房申请资格的教职工共有7户。现将通过资格审查的所有人员按《华侨大学住房分配积分计算办法》(华大综〔2009〕87号)进行积分排序,并将《泉州校区2023年下半年人才周转公寓选房第一次积分公示表》(附件1)通过后勤与资产管理处网站(http://hqzc.hqu.edu.cn/)进行公示。

教职工如对积分有异议需重新核定的,可在11月24日至28日正常工作时间内携带有关证件到后勤与资产管理处房地产管理一科(杨思椿科学馆111室)办理积分变更申请,经相关职能部门核定无误后可予变更,个人提供信息与相关职能部门信息不一致的,以相关职能部门信息为准,逾期不再更改。

最终积分公示将于2023年11月29日在上述网站公布。


附件1:《泉州校区2023年下半年人才周转公寓选房第一次积分公示表》


后勤与资产管理处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