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水电管理服务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5-01-16  浏览次数:

    一、全厂职工必须保持高度的警觉性,防止犯罪分子破坏活动,切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视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他人家庭幸福为己任。
    二、经常开展安全及文明生产教育活动,树立“安全为生产,生产须安全”的思想观念。
    三、严格门岗管理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厂内生产区,非操作人员不得进入机房和接近沉淀池及滤池。
    四、严格液氯操作规程、水质沉淀、过滤,消毒等操作程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五、机房及库房重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工作人员在机房及仓库内绝对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
    六、客户来厂接洽业务及他人探访等只能在办公室接待,禁止进入工作区。
    七、定期检查各种机电设备、电缆线路及配电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更换和修复。
    八、全体职工必须切实遵照执行,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因违反规定等引起事故,除按政纪、法纪查处当事人责任外,还得追究责任人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