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科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0-12-31  浏览次数: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的法规、政策,依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与特点,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

二、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宏观管理,组织对学校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的评估和有偿使用的定价,监督资产使用者对资产的使用,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统计报表,及时上报或提供有关资料数据。

四、负责监督检查学校国有资产各分类管理部门和各使用管理部门的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学校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登记工作。

五、负责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固定资产的采购与管理,指导、监管各实体资产管理。

六、推动学校国有资产共享、共用工作;负责收集和整理土地、交通工具等国有资产资料,建立健全管理档案,处理相关产权纠纷有关事宜。

七、负责组织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相关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工作交流,不断提高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八、负责实体生产及廉政安全绩效考评工作;加强对实体相关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服务工作;开展相关调研工作,为处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九、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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