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二科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0-12-31  浏览次数:

一、负责制定厦门校区维修相关的规章制度及流程。

二、负责对厦门校区各单位提交的维修项目进行汇总审核,并上报审批立项。

三、组织参与厦门校区相关部门的基础维修项目论证和验收。

四、负责厦门校区基础维修项目的预算申报,并编制基础维修工作计划。

五、负责厦门校区基础设施设备的零星维修和专项维修的实施,具体包括方案设计、造价预算、施工、监理、验收、结算、建档等工作。

六、负责厦门校区设计、造价咨询、施工、监理等定点服务单位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并对服务时效、态度、价格、质量进行监督反馈。

联系电话:0592-6167682(厦门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