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厦门校区餐饮住宿服务实施新改革

发布时间:2016-04-11  浏览次数:

  
    4月8日上午,我校与厦门华丰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华丰公司”)签订《厦门校区餐饮住宿服务协议》。 


    根据协议,我校厦门校区各餐厅和林广场学术交流中心由厦门华丰公司运行管理。该项目是我校与华丰国货有限公司去年11月份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重要合作内容之一的具体落实,是学校根据国家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精神,就我校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进一步延续和深化。其目的是通过探索创建校企合作模式,充分发挥双方各自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发展提升,从而为学校建设发展提供更稳固的后勤保障,为师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提供更优质的综合服务。 


    我校副校长彭霈与华丰国货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厦门华丰公司董事长、我校校董邱建新分别代表双方签字,香港亚洲文化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赵昆、董事薄宝华,我校校长贾益民、党委书记关一凡等见证签约。期间,双方还对前阶段的工作进行回顾总结,同时重点对下一步工作如何开展进行充分讨论,并达成了高度共识。

签约仪式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