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泉州校区电瓶车运营服务公开遴选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03  浏览次数:

华侨大学泉州校区电瓶车原服务合同已到期,为给校内师生提供更加优质、安全、全面的出行服务,根据市场调研情况,拟采取公开遴选方式引进优质企业,为学校师生提供校园电瓶车接驳服务。

一、服务范围:华侨大学泉州校区(含新南小区)。

二、服务期限:2022年5月31日至2027年5月31日,服务期5年。

三、服务内容:根据目前需求,投入全新14座电动游览观光车2+1辆(2用1备,以后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减车辆,增减车辆须报学校审批),在华侨大学泉州校区内为师生提供有偿的交通服务,票价为每人每次壹元人民币,每天营运时间原则上为早上7点半至晚上10点,签订合同前应缴交3万元履约保证金,服务期满后如无违约情况无息退还。

四、资质及服务要求:

1.响应单位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质,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具备封闭场内观光车运营管理相应资质,车辆购买第三者责任险100万,车上人员险或座位险10万/座。电瓶车的运营管理方须配合学校的工作,如遇学校有重要接待,每年的新生报到等活动,优先为学校提供服务。

2.运营方驾驶人员须持有本人有效机动车驾驶证(C1驾照或以上)或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且最近3年内任何一个记分周期内无累计记满12分的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未受过刑事处罚;一年内未出现超载20%和超速50%违法行为及酒后驾车行为的人员。

3.运营方驾驶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必须着装整洁、持证上岗,举止文雅,文明礼让,服务规范。对校方的师生员工要做到诚信热情、文明礼貌、安全服务。严禁与师生发生争吵、打架等。安全驾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每小时。

五、服务目标:做到安全、文明、优质服务,车辆自主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负安全责任,车辆每年均须年检合格方能运营。

六、学校提供条件:协议期间,学校负责提供车辆的停车场所、储物间2间(1间可作为值班驾驶员住宿),提供充电电源(费用由中标单位缴交)。

七、其他事项:

1.报名方式: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合作单位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相关材料(企业简介、企业营业执照、运营方案、资质等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用档案袋密封快递至学校,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将不予接收。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无效。

2.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5月12日下午5:00(以快递送达时间为准)。

3.文件快递地址及联系电话: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华侨大学后勤处,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0595-22692288,18959297979。

4.学校对响应文书进行审核后,会组织现场评审(现场评审时间另行通知)。响应单位进行8分钟以内的PPT阐述,就资质及运营管理方案、业绩情况、创新服务进行讲解,并回答评委提问。评委对响应单位就资质、运营方案和商务部分进行综合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