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水电管理服务中心员工守则

发布时间:2015-01-16  浏览次数:

    为了适应我校后勤体制改革,尽快建立准企业化的运作模式。加强水电中心员工职业道德、职业责任、职业纪律、职业技能。提高职工的素质。更好地为我校的教学、科研、师生员工提供后勤保障工作。特制订如下员工守则,每位员工必须自觉遵守。
    一、必须遵守执行国家制订《电力法》、《水法》和水、电生产、安全、管理、供应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学校、中心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随意擅自离岗。
    二、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方针、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学校的后勤改革工作。
    三、努力学习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及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自觉接受培训,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水平。
    四、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与后勤同甘苦,永远忠于后勤的集体主义精神。
    五、树立为全校教职员工供电、供水良好的服务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服务育人为荣的社会价值观念。
    六、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公财物,工作中节约生产用料。
    七、办事公正、廉洁奉公、态度和蔼、讲究礼貌、工作耐心、热情、周到细致、不懈怠、平等待人、不冷漠、不推诿。
    八、值班时认真负责当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工作,不酒后当班,不打牌。以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九、积极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任务。